2006春季报读我院的在籍在岗教师减免学分费用政策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文件
华师网[2005]28号


关于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教师教育专业减免学分费的通知

  为大力推进广东省“利用网络教育提升中小学教师学历工程”,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春季开始报读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师教育专业的中小学教师予以减免15学分费,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读教师教育专业的广东省在岗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所属校外学习中心报名时,除携带本人相应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提交继续教育登记证或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没有上述证件,可凭教育局开具的在籍在岗证明,申请减免15个学分学费。

  二、学习中心在录取新生注册交费时,第一个学期按30学分收费,但对复审合格可以减免15学分学费的学员,只收取15个学分学费,发票开具15个学分学费。学习中心在财务平台上传该学员已收30个学分学费,校本部财务给予审核确认。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注:2005春2005秋报读教师教育专业的学员按当时招生简章规定的减免学分费用政策进行减免。

2005春提交资料:继续教育登记证、在籍在岗证明或教育局出具证明。减免12学分费用。

2005秋提交资料:教师资格证、在籍在岗证明或教育局出具证明减免12学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