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读教师教育专业的广东省在籍在岗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资格证申请减免12个学分费用的操作管理方法

(暂行)

  一、报读教师教育专业的广东省在籍在岗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所属校外学习中心报名时,除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应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才能申请减免12学分费用。

  二、学习中心对学员提交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并在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上加盖学习中心公章,同时制定一份申请减免12学分费用的学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报读层次、专业、教师资格证编号),在报名结束后送交市教育局确认。招生录取结束后,学习中心按照网院招生部要求,按时将录取学员的毕业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和经教育局确认的名册一起上交网院招生部进行复审。

  三、学习中心在新生注册交费时(第一次应收40学分费用),对复审合格可以减免12学分费用的学员,只收取28个学分费用,而在财务平台则上传该学员已收40学分费用。

  四、对学习中心提交的学员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和经教育局确认的名册进行复审,并把复审合格的学员名单反馈给各学习中心。同时在财务平台上确认已收这些学员40学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