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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启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提出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

为做好《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教育改革,近日,教育部发出了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教改函[2010]1号),公布了《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强调要探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创新工作机制,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试点。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
    《通知》强调试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着力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从关键环节入手,推进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的系统改革,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能力建设、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办好学前教育、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政策措施,为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累经验。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对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强调要探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衔接试点;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研究制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改革方案;创新工作机制,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试点。文件还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启动国家“金教”工程顶层设计;筹建国家优质教育资源中心;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


教育部提醒网络教育考生通过官方网站及时查询核实录取信息

目前正处网络教育求学、招生的旺季,为了预防个别社会不法机构和个人为招徕生源,出现的“冒名”招生、点外招生、中介招生和虚假承诺等违规招生行为,避免不法分子的欺诈招生行为,教育部发出高校网络教育招生预警,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2010年共有68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试点高校所设的校外学习中心(包括我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只能在试点高校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开展招生工作,不允许自行开展招生及录取工作,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根据我部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文件(教高[2010]4号)要求,试点高校将在招生信息发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发放、以及咨询投诉等关键环节上直接面向学生服务,考生报考前要登陆报考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的门户网站、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网站等方式查询试点高校的网络教育招生简章和本年度计划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名单,特别要在办理注册入学和缴费手续前通过网站、咨询电话等方式核实招生考试情况和入学录取结果,要以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直接发放的招生录取信息和录取通知书为准,谨防上当受骗。
    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服务流程,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服务,教育部继续推进了“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建立新生学籍注册、统考、毕业生电子注册等基础数据库,全面公开试点高校的招生简章、校外学习中心名单、咨询与投诉电子信箱和电话等招生信息,提醒考生通过该平台及时查实试点高校的招生及录取信息、试点高校及校外学习中心的招生资格,详细了解有关网络教育入学资格、学习形式、修业年限、统考、学历文凭、学位授予、电子注册等政策。


上海要求各高校 把发展继续教育纳入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本市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工作,上海市教委近日发布文件,要求上海市高校要把发展继续教育纳入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控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规模,统筹管理,协调发展。
    今后普通高校举办的继续教育,将主要面向在职人员开展业余形式的高中后和大学后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主要面向在职从业人员,坚持以业余学习为主的办学形式。不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班和以招收外省市生源为主要对象的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班。
    今后,高校举办的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应是主要面向在职从业人员的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试点的高校,应控制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规模。高校举办全脱产学习的各类非学历教育课程班,其学习期限应严格控制在一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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