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学院2008年秋季校本部旧生缴费办法
各位校本部学员:
现将2008年秋季缴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交费方式:本次缴费采用委托广东省建设银行代收学费方式。您可以在
学费收据是学员已交纳费用的有效凭证,学员应当妥善保存缴费收据,遗失不补、不提供查询。学员若需办理各项减、退费用时须凭交费收据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1、本交费方式只适合在广东省内(深圳市除外)的建设银行办理缴费,省外建行无法支持此项业务。
2、银行代收费时间:
3、交费标准:学员应以网络课室公布的学分费用标准交费,如果出现网络课室的费用与银行需缴的费用不一致的情况,请先按银行应缴费标准缴费,事后,再与校本部财务联系,进行核对。
学员应认真执行此次缴费的有关规定,配合学院做好银行代收费工作。如不按规定缴费而造成不能按时注册,并引起其它后果,责任由学员自负。办理建设银行交费过程中,学员无需负担任何手续费,如有建设银行的营业员以不正当理由推搪而不受理该项业务,请拨打:95533进行投诉。如果缴费期间在建设银行数据中没有缴费资料的学员,请联系:13660753987
4、《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凭证》填写样板:
中国建设银行 代 收 费 凭 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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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填写 |
收 费 名 称 |
用 户 号 |
交 款 人 |
交款金额 |
业 务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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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4) |
(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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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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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帐员: 复核员: 缴款人签名确认:
新版填写方法:
收费名称(1)+(2)—— 统一填写“023017”;
用户号(4)—— 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
交款人(3)—— 填写学生本人真实姓名;
交款金额(5)—— 填写应缴费金额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