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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网络教育学院2017年秋季学生评优的通知
2017-09-12    

 

各学习中心、各学员: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年评优办法》(2016年3月份修订),对我院2016年春季入学学生进行“学习积极分子”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按学习中心该入学批次在籍总学员人数4的比例,根据学习积极分子的评优条件评选2016年春季入学的“学习积极分子”;按各学习中心该入学批次在籍学员总人数1的比例,根据优秀学生干部的评优条件评选2016年春季入学“优秀学生干部”,请各学习中心对所属学习中心学生评优申请进行初审后,再汇总上报。
凡符合条件的2016年春季入学的在读学生请登录学生工作室进行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华师在线学生工作室——申请管理——评优申请——点所参选类型提交——下载表格并打印。(申请表须双面打印,并贴上相片或相片直接打印
学习中心统一收集后,由学习中心签署意见、盖章、汇总后[包括书面的汇总表(汇总表加盖公章)、学生个人申请表(按汇总表顺序排列好)]在10月10日前统一上交至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指导服务中心。(校本部学生上交至学生指导服务中心黄武生老师)
我院将按照全面发展、择优评选,客观公正、民主评定的原则进行评选。对先进个人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评优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提交申请后请下载表格填好并打印签名后交到所属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审核,并是“学习中心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
2.凡参加“优秀班干部”评优必须在“在读期间曾任职务”栏目填写所担任班干部职务(班干部包括班长、学习委员、组织委员、学习委员),否则不予参予评,同一名学生不能同时参加两项评选。
3.评优申请表的“自我鉴定”内容是在学期间思想政治、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表现,评优秀班干部须从班集管理、处理学生事务及组织活动等方面,要求如实体现.
4.学习中心须按学生在学生工作室参加评优项上报,如不按参加评优项上报将取消评优资格.
5.学习中心汇总审核后在10月10日前交至学生指导服务中心,并将学生评优汇总表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到此邮箱:531002853@qq.com(学习中心汇总表见附件下载:学习中心评优汇总表.xls
网上申请时间:9月15日-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评选对象:2016年春季入学在读学生
评优比例:学习积极分子4%,优秀学生干部:1%
评优材料提交时间:10月10日前
通讯地址:广州石牌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指导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0-85217662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