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员:
2015年12月份统考成绩在2016年1月23日下午17:00已公布根据2015年12月统考工作计划,现将本次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5年12月统考成绩公布后(2016年1月23日),学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16年1月24日—31日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复查申请表见附件1)交到所属学习中心,过期将不予受理。考生申请日期以申请信件(当地邮戳)发出日期为准。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习中心不能代替申请。
2、学习中心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2月8日前先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 (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寄考区办公室挂号邮寄考区办公室,同时将纸介的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盖章后,连同考生的申请表一起挂号邮寄或快递至考区办公室(以校外学习中心当地邮戳为准)(考区办联系地址请登录统考管理平台查询),申请信件发出日期(当地邮戳)为准。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O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