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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0年秋季校本部旧生缴费办法
各位校本部学员(含东山口服务站学员):
现将2010年秋季缴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交费方式:本次缴费采用委托广东省建设银行代收学费方式。您可以在2010年7月16日至 7月 30日到广东省内任意一家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深圳市除外),向营业员提出缴纳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费,按要求填写一式三联的“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凭证”,待营业员核对交费资料无误后,采用建行的存折、现金等方式办理交费。学员必须保留银行的交费回执,凭缴费回执到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财务室换领“学费收据”。(换票时间:2010年9月14号至2010年10月16日上班时间到财务室换领)
学费收据是学员已交纳费用的有效凭证,学员应当妥善保管学费收据,遗失不补、不提供查询;学员若需办理各项减、退费用及本单位报销须凭交费收据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1、本交费方式只适合在广东省内(深圳市除外)的建设银行办理缴费,省外建行无法支持此项业务。
2、银行代收费时间:2010年 7月 16日至7月 30日银行营业办公时间(过期不受理)。
3、交费标准:学员应以网络课室公布的学分费用标准交费,如果出现网络课室的费用与银行需缴的费用不一致的情况,请先按银行应缴费标准缴费,事后,再与校本部财务联系,进行核对。
学员应认真执行此次缴费的有关规定,配合学院做好银行代收费工作。如不按规定缴费而造成不能按时注册,并引起其它后果,责任由学员自负。办理建设银行交费过程中,学员无需负担任何手续费,如有建设银行的营业员以不正当理由推搪而不受理该项业务,请拨打:95533进行投诉或电:13688899663蔡经理联系。请同学们在填写用户号(身份证)时,注意写全写齐!
4、《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凭证》填写样板:
中国建设银行 代收费凭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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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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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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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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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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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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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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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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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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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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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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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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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帐员: 复核员: 缴款人签名确认:
新版填写方法:
收费名称(1)+(2)——统一填写“0002300017”;
用户号(4)——填写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
交款人(3)——填写学生本人真实姓名;
交款金额(5)——填写应缴费金额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0一0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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